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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194
首次批准日期 Aug 25, 2021
有效期至 Aug 24, 2026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低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腾峰日化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1.2% 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福建腾峰日化有限公司 中国 吴锦桐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许坑平安东路370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以氯氟醚菊酯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
注意事项
1.仅限室内使用。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2.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3.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得覆盖任何物品,确保不被窗帘,床单遮盖。4.器具只能使用推荐的挥发介质。为使效果更佳,请使用配套加热器。5.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当加热器工作时,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6.使用中不应触及器具挥发介质的热表面。7.初次使用请提前一小时通电预热;使用时,加热器应放在上风处。8.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如果您发现连续几夜后,电热蚊香液没有减少,同时使用寿命已超过正常年限,请购买新的配套加热器。9.无论使用墙面插座或插线板,请始终保持液瓶竖直向上,防止药液渗漏引发事故;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若有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接触药液或溅入眼睛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2.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储同运。3.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质量保证期
3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8-25
重新核准日期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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