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脲·噻虫胺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50508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r 16, 2025 |
| 有效期至 |
Mar 15, 2030 |
| 农药名称 |
氟啶脲·噻虫胺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天成基农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啶脲 chlorfluazuron |
8% |
0家 |
噻虫胺 clothianidin |
12%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韭菜 |
韭蛆 |
100-120毫升/亩 |
灌根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安徽天成基农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551-68500931 |
徐长才 |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工业聚集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氟啶脲和噻虫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杀虫机制主要是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蜕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蜕皮以及蛹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最终导致害虫死亡;噻虫胺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用于防治韭菜韭蛆。
注意事项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使用过的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其它的农药。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长衣、长裤;施药中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孕妇、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218克/升(氟啶脲87克/升,噻虫胺131克/升)。
核准日期
2025-03-16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