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61597 |
| 首次批准日期 |
Aug 18, 2006 |
| 有效期至 |
Aug 17, 2010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三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7.5%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2.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28-39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江苏三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7-83852011 |
张军 |
|
淮安工业园区枚乘西路11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苄嘧磺隆与乙草胺复配的选择性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对稗草、鸭舌草、异型莎草、牛毛草等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有效。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勿在雨天用药,应在稻叶表面无露水时施药,在秧龄30天以上的大苗壮秧田使用。用药量应根据土壤的湿度和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土壤情况在当地农技推广部门的指导下用药。
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施药后稻田应保持3—5cm浅水层,使药剂均匀分布。
5、黄瓜、水稻、菠 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6、废弃包装及洗涤废水妥善处理,保护水源避免污染。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为低毒,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中毒症状为轻微的呕吐与腹泻等。
2、使用时应戴保护手套,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万一误食发生中毒,应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要催吐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晒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时贮运;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和雨淋。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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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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