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61051 |
| 首次批准日期 |
Apr 26, 2006 |
| 有效期至 |
Apr 25, 2010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微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川东丰乐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5.5%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4.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30-35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四川省川东丰乐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818-7344253 |
黄波 |
|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东大街转盘处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对一年生禾本科,莎科及部分多年生阔叶杂草,如稗草,异型莎草,三棱草,牛毛毡,水莎草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在水稻插秧后5-7天,水稻缓苗后,稗草1叶1心前施药为佳。
2.本品鱼毒小,对鸟和蜜蜂低毒。
3.本品不可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
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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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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