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磷·乙酰甲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41327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y 10, 2004 |
| 有效期至 |
Apr 26, 2008 |
| 农药名称 |
唑磷·乙酰甲 |
| 毒性 |
中等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杭州绿普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0% |
0家 |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75-10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杭州绿普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1-64273499 |
郑培伟 |
|
浙江省桐庐县江南镇珠山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唑磷和乙酰甲胺磷的复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有一定的渗透和内吸作用,并可杀卵,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 按照推荐剂量和施药时间,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 本品对桑、茶、甘蔗、高粱、茭白敏感,使用时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产生药害。
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慎用。
5. 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施药器皿,田水不要立即排出。
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
7.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行走不稳、流涎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远离食物、饲料、饮水。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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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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