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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40131
首次批准日期 Nov 26, 2024
有效期至 Nov 25, 2029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省虔菊日化用品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8% 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江西省虔菊日化用品有限公司 中国 07973567109 邹赣生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通电后可均匀散发药液,累计有效驱蚊时间可达60日以上(每晚8小时计),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室、饭店等室内场所。
注意事项
1.仅限室内使用,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2.开启门窗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3.使用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4.电热蚊香液应远离火源,若长期不使用时,请将药液瓶从加热器中取出,加盖密封后置于低温阴暗处保存。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5.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勿与食物一起存放。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6.养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若皮肤、眼睛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十五分钟并就医。若误食应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6.6克/升。
核准日期
2024-11-2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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