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苄·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1410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2-02
有效期至 2024-02-02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4%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乙草胺
acetochlor
10.8% 8家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3.2% 31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40-56.2克/亩 药土法
水稻移栽田 部分多年生杂草 40-56.2克/亩 药土法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0514-86731500/86738114 徐开云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宜陵镇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有效防治水稻田稗草、眼子菜、牛毛毡、泽泻、异型莎草、节节菜、鸭舌草、千金子、陌上菜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限在长江流域大苗移栽田使用,小苗移栽田、秧田、直播田、病弱苗田、漏水田禁用。 3、田块要求平整,稗草叶龄不能超过1.5叶期,以确保药效。 4、本品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 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具,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使用后废弃包装须深埋藏或烧毁,不可挪作他用。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如药液溅及皮肤,应用足量肥皂水和清水冲洗干净。如药液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误食中毒:立即携此标签尽快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同贮同运。3、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02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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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5-86121898 8612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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