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1001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04-02 |
有效期至 |
2013-04-02 |
农药名称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蚊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廊坊市奥姿化妆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0.05%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奥姿化妆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6-5033238 |
杨志敏 |
|
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陈黄甫开发区1号楼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以炭粉及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为原料,结合喷涂工艺加工配置而成,本品抗折力强,易拆分,不易吸潮霉变,可有效驱杀蚊,是夏季驱杀蚊的理想选择之一。
注意事项
1、使用时请注意防火,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勿使燃着的香盘或灰烬与可燃物靠近。2、开封后未用完的蝇香要注意封好保存,一旦潮湿,请放在通风处吹干,效果不变。3、对鱼、家蚕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4、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用后洗手。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沾在皮肤上,请用肥皂水清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治。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及易燃易爆物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严禁猛烈碰撞、日晒、重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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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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