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菊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3071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03-27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甲氰菊酯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2401290 |
张燕春 |
|
陕西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残效期较长,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无内吸作用,因而喷药要均匀、周到。
3.为延缓抗药性产生一种作物生长 季节内施药次数不要超过2次,或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在低温条件下药效更高、残效期更长,提倡早春和秋冬施药。
6.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戴好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送医院对症治疗。
[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
[3]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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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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