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4氯异辛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009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01-09 |
有效期至 |
2008-01-21 |
农药名称 |
2甲4氯异辛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佳木斯黑龙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2甲4氯异辛酯 MCPA-isooctyl |
92% |
0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佳木斯黑龙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454-8332794 |
董霞 |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高新区双合路9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苯氧羧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可被植物的根、茎、叶吸收,在禾本科植物体内易被代谢而失去毒性;双子叶植物不能代谢,导致茎叶扭曲、根变形,丧失吸收水分和养份的能力,逐渐死亡。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用铁桶或塑料桶包装时,开启应用专用开桶工具,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2、工作时应当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操作中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空气中浓度较高时,佩戴防护眼镜。
3、少量泄露,用砂土吸收。大量泄露,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产品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发生反应。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气体。灭火剂用雾状水、干粉、泡沫、二氧化碳或砂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呕吐、恶心、步态不稳、肌肉纤维颤动、反射降低、瞳孔缩小、抽搐、昏迷、休克等。中毒者应立即送医院,在医生指导下催吐、洗胃,口服10%硫酸亚铁10ml,每15-30分钟一次,连续3-4次。注意保护脑和肝脏。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远离火源、酸、碱的干燥、阴凉条件下存放。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中应防曝晒、雨淋。包装容器不能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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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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