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WP20090320 |
| 首次批准日期 |
Sep 14, 2009 |
| 有效期至 |
Sep 13, 2029 |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 毒性 |
微毒 |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 登记证持有人 |
珠海凯中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Es-生物烯丙菊酯 esbiothrin |
1.8%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珠海凯中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6-8791808 |
吴茂军 |
|
石油化工区兴海路25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采用拟除虫菊酯卫生原药,对蚊有效。产品驱蚊使用时间可持续336小时保护不受蚊子叮咬。仅用于室内,是家居驱蚊的理想用品之一。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误服,请立即送医院根据病症诊治。
注意事项
本品与灭害灵两用电热蚊香器配套使用效果最佳。
避免日光照射药液,长期停用时应卸下药瓶,旋上盖并装入盒内,存放于阴凉干燥处。妥善保管,远离食品和饮料,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注意通风,用后洗手,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储存和运输方法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低温)的库房中,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曝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混放。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严禁猛烈撞击,且不可倒置。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9-14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