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戊唑醇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41521 |
| 首次批准日期 |
Jun 16, 2014 |
| 有效期至 |
Jun 15, 2029 |
| 农药名称 |
甲硫·戊唑醇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格力斯药业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5%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戊唑醇 tebuconazole |
10% |
0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4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山东省青岛格力斯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7205913 |
张小波 |
|
山东省胶州市马店镇大后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并咪唑类和三唑类混配而成的杀菌剂,具有内吸、保护和治疗的三重作用。对苹果轮纹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与其它强酸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如在其前后使用,间隔期应在7天以上。
2.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及其废液污染水源地。
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防护手套,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送医就诊。3.发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不慎误服:立即停止服用,携带农药标签,送医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
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物、粮食、饮料、
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4-06-1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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