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甲·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07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19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乙甲·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6.5% |
0家 |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
11%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0-16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13788050648 |
黎柱忠 |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平南镇甘莲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还有微弱的熏蒸作用。主要用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和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蜂场、桑园。
4.本品对烟草敏感,不宜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7.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8.为减缓害虫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痛、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者可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送医院治疗。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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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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