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单·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6037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3-6 |
有效期至 |
2010-3-6 |
农药名称 |
杀单·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兄弟农药厂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1%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6% |
0家 |
杀虫单 monosultap |
1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兄弟农药厂 |
中国 |
|
覃桃 |
|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镇覃塘林场内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有机磷与沙蚕毒素复配的杀虫剂,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害虫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时要仔细阅读标签和使用说明书。
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
3.本剂不得与敌稗同时使用,以免产生药害。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安全间隔期:十字花科蔬菜叶菜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7.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8.棉花、烟草、马铃薯、某些豆类等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若判断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解毒。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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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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