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硫·吡虫啉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6110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5-12 |
有效期至 |
2010-5-11 |
农药名称 |
丁硫·吡虫啉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吡虫啉 imidacloprid |
5% |
88家 |
丁硫克百威 carbosulfan |
10% |
0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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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晓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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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东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氨基甲酸脂类和硝基亚甲类杀虫类复配而成的。喷雾后通过害虫体壁和气孔进入体内,作用于害虫神经系统。导致害虫麻痹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判断为丁硫克百威中毒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上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和吗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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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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