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724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1-20 |
有效期至 |
2011-11-19 |
农药名称 |
氟铃·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兄弟农药厂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18% |
38家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2% |
3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兄弟农药厂 |
中国 |
|
覃桃 |
|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镇覃塘林场内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低毒杀虫剂,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害虫小菜蛾有较好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时要仔细阅读标签和使用说明书。
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安全间隔期:十字花科蔬菜叶菜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3次。
6.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7.辛硫磷对高粱、黄瓜、菜豆、甜菜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还会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腹疼、腹泻。重者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
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