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15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4-2 |
有效期至 |
2010-4-2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珀尔农作物工程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0-9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珀尔农作物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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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特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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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抚生路344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有触杀、熏蒸、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次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3.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对地下害虫的防效好,对烟草敏感;
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等。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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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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