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数据 > 登记农药数据库 > 阿维·三唑磷

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282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21
有效期至 2011-4-21
农药名称 阿维·三唑磷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剂型 微囊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8.3%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3% 148家
三唑磷
triazophos
8% 1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二化螟 120-150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0513-85056050 黄坤敏 江苏省南通经济开发区通旺路9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以高分子材料作为囊壁,通过物理化学的方法,将有效成分作为囊心物质包裹起来,并将它们以一定的浓度稳定地分散、悬浮在作为连续相的水中。产品加工过程中以水代替了有机溶剂,与乳油相比,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可用于水稻二化螟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蜂、鸟、鱼、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及桑园附近不得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 3、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 5、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 6、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瞳孔缩小或放大等。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如误服,在医生指导下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三唑磷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啶作解毒剂;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主页 | 企业会员服务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 旧版入口 | 中文MSDS | CAS Index | 常用化学品CAS列表 | 化工产品目录 | 新产品列表
Copyright © 2008 ChemicalBook 京ICP备0704058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0385号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