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30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9-25 |
有效期至 |
2011-9-25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2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30-1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5-3372405 |
顾海亚 |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重发年份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作用。
5.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
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洗至
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解磷定0.4
-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预防迟发性
神经毒性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
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贮存、贮运时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
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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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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