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100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11 |
有效期至 |
2014-3-11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20% |
58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20%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1.25-18.7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898-66781739 |
|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富昌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抑制细胞壁甾醇的生物合成,阻止真菌的生长。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为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使用后的包装物要做深埋处理,不能污染水源;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施药时要均匀不留死角;
5、使用本品时应带好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如沾着皮肤上应立即用水清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6、本品应与其他保护性杀菌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用清水及肥皂清洗污染的皮肤;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刺激不断发生,立即请医生诊治;
3、一旦误服不能催吐,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基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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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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