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马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981247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高氯·马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贵州省镇远县宝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
1.2% |
23家 |
马拉硫磷 malathion |
38.8%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蚜虫 |
2000-1500倍 |
喷雾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25-4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贵州省镇远县宝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855-5810179 |
张齐慧 |
|
贵州省镇远县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与拟除虫菊酯农药复配而成,兼有胃毒、触杀、熏蒸及一定的触杀作用,适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和柑橘树蚜虫。
注意事项
1、推荐剂量下,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现配现用,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本品对眼、鼻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鼻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应注意。如误服请按有机磷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解毒方法解毒。或如遇中毒,请携带此标签立即前往医院就诊,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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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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