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991960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扬子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二氯喹啉酸 quinclorac |
32% |
49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4%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40-5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扬子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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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长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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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香隅化工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苄嘧磺隆与二氯喹啉酸的复配除草剂,用于防除水稻秧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施用本品称量要准确,用药不能过量,喷药避免重喷、漏喷。
2.做到干田喷药,但要避免土壤干裂,切勿在干燥土壤上施药,药后二天灌水3-5厘米,保水5天以上,是保证药效的关键。气温20℃以上药效高,25℃以上施药防效更好。
3.施药时,防止雾滴瓢移到阔叶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4.本品中含有二氯喹啉酸,在东北稻区可能对后茬产生药害,下茬可种植玉米、高粱等耐药作物;用药后8个月内避免种植棉花、大豆等敏感作物;下一年不能种植甜菜、茄子、烟草等;番茄、胡萝卜等需二年后才可以种植。
5.浸种和露芽稻种及2叶期前的秧苗对本品敏感,故不能在这些时期施药;漂秧多的机插秧田需在立苗扎根活棵后才能用药。
6.药后彻底清洗药具,清洗后的废水及施药的稻田水不可排入其它田块,以免造成药害,也不可将废水倒入河流、池塘,防止污染水源。已盛装过农药的器具,严禁用于盛放农产品和其他食品。
7.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工作服清洗干净。
8.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等不适症状,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勿用药物引吐,可喝大量清水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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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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