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015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3 |
有效期至 |
2014-12-31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9.9% |
0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9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771-5661368 |
梁友盛 |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甘化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生物农药阿维菌素和有机磷毒死蜱配制而成的中等毒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小菜蛾。
注意事项
1.避免在烈日、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施药。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3.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
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6.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7天,每季做多使用次数1次。
7.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8.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9.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表现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流涎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表现为除上述症状外还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表现为癫痫样抽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贮在阴凉,通风,干燥处及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并加锁,远离易燃点,不能与食品、饲料、日用品、粮食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他用,应妥善处理。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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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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