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4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046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31 |
有效期至 |
2013-3-31 |
农药名称 |
2甲4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2甲4氯 MCPA |
94% |
0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德国 |
010-65918899 |
张晓玫 |
|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心沙路30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外观为白色结固体, 无味。用于水稻移栽田、直播田防除莎草科杂草及阔叶杂草;冬小麦防除一年生阔叶杂草。
本品仅作制剂加工用,不能直接用于农田或其它场所。
注意事项
1.操作保护服、眼镜、手套等,此过程中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操作完后用肥皂及清水洗干净手脸等。
2.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3、避免吸入有害气体,雾液或粉尘。
4、万一着火,在戴有呼吸面具的情况下,用二氧化碳泡沫灭火器进行扑灭。
5、本品遗漏或遗洒,应在穿戴防护服的情况下将遗失的产品收集起来,装在密闭的容器中,送到相关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高温燃烧处理。
中毒急救措施
正常使用情况下无中毒现象发生。对眼睛和皮肤可能引起敏感。不慎药液接触皮肤, 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不慎药液接触眼睛, 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 不慎误服,立即引吐及服用医用活性炭,请务食用促进吸收本品的食物如脂肪(牛奶、蓖麻油)、酒类等等。若感不适,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种子、化肥、饲料等同储同运。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原产国:德国;
国内办事机构: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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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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