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13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0-23 |
有效期至 |
2023-10-23 |
农药名称 |
吡虫·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吡虫啉 imidacloprid |
2% |
88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飞虱 |
35-4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6-87733630 |
朱洪斌 |
|
浙江省仙居县杨府三里溪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毒死蜱和吡虫啉有机结合的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能有效防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甘蔗、玉米、高粱、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防止漂移而产生药害。
2、本品对家蚕、蜜蜂、虾、蟹和鱼类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蚕室、桑园周围,水产养殖区附近,养鱼稻田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施药田水及清洗施药器具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4、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施药后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手、脸及裸露皮肤。
5、严禁在池塘、渠道和河流中洗涤使用过本品的药械,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液密封后储存在安全的地方。
6、开启时,请用瓶盖顶部的尖状物刺破瓶口的铝箔。
7、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多汗、流涎、呕吐,重者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昏迷。误服中毒,应及时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中毒主要由毒死蜱引起,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源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避免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8-10-2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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