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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虫·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374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0-23
有效期至 2023-10-23
农药名称 吡虫·毒死蜱
毒性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2%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吡虫啉
imidacloprid
2% 88家
毒死蜱
chlorpyrifos
20% 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飞虱 35-40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0576-87733630 朱洪斌 浙江省仙居县杨府三里溪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毒死蜱和吡虫啉有机结合的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能有效防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甘蔗、玉米、高粱、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防止漂移而产生药害。 2、本品对家蚕、蜜蜂、虾、蟹和鱼类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蚕室、桑园周围,水产养殖区附近,养鱼稻田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施药田水及清洗施药器具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4、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施药后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手、脸及裸露皮肤。 5、严禁在池塘、渠道和河流中洗涤使用过本品的药械,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液密封后储存在安全的地方。 6、开启时,请用瓶盖顶部的尖状物刺破瓶口的铝箔。 7、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多汗、流涎、呕吐,重者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昏迷。误服中毒,应及时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中毒主要由毒死蜱引起,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源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避免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8-10-2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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