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572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6 |
有效期至 |
2023-12-26 |
农药名称 |
甲氰·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柳州市惠农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8% |
10家 |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
4%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柳州市惠农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72-6520508 |
13907727741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雒容镇强容路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甲氰菊酯和三唑磷复配,甲氰菊酯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多种叶螨有较好的效果,但本品无内吸、熏蒸作用。三唑磷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两者复配适合防治柑橘树红蜘蛛。
注意事项
1.避免在强阳光、大雨及下雨天气条件下使用。
2.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使用时须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与身体接触。
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作物种类使用。
7.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物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9.禁止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流涎、眼球充血凸出、小便失禁,吞噬或吸入有毒,它可以通过皮肤渗入,使用时应戴保护手套。
2.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
3.如吸入,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
4.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5.如发生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救治,若判断以有机磷中毒为主,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8-12-2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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