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灭幼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01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8 |
有效期至 |
2024-1-8 |
农药名称 |
阿维·灭幼脲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3% |
148家 |
灭幼脲 chlorbenzuron |
29.7% |
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 |
金纹细蛾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4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9977776 |
王新军 |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阿维菌素和灭幼脲混配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具有渗透作用。作用机理干扰神经生理活动,抑制神经传导。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不要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
5.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
6.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
7.在苹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请勿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0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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