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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高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1206
首次批准日期 2009-2-1
有效期至 2024-2-1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志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螨剂/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2% 148家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0.8% 23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小菜蛾 50-70克/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广东志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0668-7354178 朱光辉 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顿水岭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抗虫素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防治甘蓝作物上的小菜蛾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产品在甘蓝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3次。 2.不要与碱性药剂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行动失调、颤抖、头痛、呕吐等。 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应对症治理。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01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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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58206762
中文名称:阿维·高氯
联系电话:0571-86376588,8637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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