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灵·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58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3 |
有效期至 |
2024-2-3 |
农药名称 |
仲灵·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30% |
8家 |
仲丁灵 butralin |
20% |
1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田 |
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4008194567 |
魏艳 |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办事处永莘路51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萌芽前除草剂。药剂进入植物体内后,主要抑制分生组织的细胞分裂,从而抑制杂草幼芽及幼根的生长,导致杂草死亡。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
2、温度高或雨后用药,效果好。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产品。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对皮肤、眼睛及粘膜有轻度刺激作用。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如误服,应携带此标签请医生治疗。若判断仲丁灵为中毒为主,可采取吐根糖浆催吐,12岁以上为30毫升,以下减半。呕吐后服活性炭,还可在炭泥中加山梨醇导泻,若病人不清醒,可插管保护呼吸道;若判断乙草胺中毒为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贮于铁容器中。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03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