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磺钠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9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9 |
有效期至 |
2014-2-9 |
农药名称 |
敌磺钠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新兴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敌磺钠 fenaminosulf |
1.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立枯病 |
/ |
苗床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新兴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451-86671254 |
张荣芳 |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6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适应于微酸性或中性(PH值不超过7.5)土壤的旱育苗稻区,一次性施用即可达到床土消毒、施肥、调酸等功能。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工作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使用时不可饮食和吸烟,避免吸入粉尘和接触皮肤。工作结束后立即洗手洗脸。2.不能与碱性农药和农用抗生素混合使用。3.本产品必须与床土混拌均匀,用量准确。4.严禁用本产品覆盖种子。5.使用本品时,播种超量,应在秧苗4叶期适量增补氮肥。6.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安全间隔期140天。7.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该产品能使食道、呼吸道和皮肤等部位引起中毒,症状有刺激皮肤,引起神经系统损害,出现嗜睡、萎靡等症状、中毒后应迅速用碱性液体洗胃或清洗皮肤,并对症下药。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头痛、头晕、抽搐、痉挛等。误食者迅速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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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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