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脲·百菌清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20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2 |
有效期至 |
2024-2-12 |
农药名称 |
霜脲·百菌清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霜脲氰 cymoxanil |
6% |
17家 |
百菌清 chlorothalonil |
30% |
5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番茄 |
晚疫病 |
100-117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0-86636248 |
王立民 |
|
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润华路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百菌清和霜脲氰药的混剂,宜在作物发病初期施药。百菌清通过与真菌细胞中的3-磷酸甘油醛脱氢酶发生作用破坏酶的活力,从而使真菌细胞的新陈代谢受到破坏而丧失生命力。霜脲氰主要阻止病原菌孢子萌发,对侵入寄主内病菌也有杀伤作用。
注意事项
1.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 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不可随意加大药液浓度。 3. 喷药时应随时摇晃药液,以免产生沉淀,影响药效。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头昏、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 1.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溅及眼睛,须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 2.吸入中毒,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如吸入量较大请立刻就医。3.如皮肤接触本品,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对发生过敏的患者可给予组织胺或类固醇药物治疗。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1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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