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苄·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303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9 |
有效期至 |
2024-3-9 |
农药名称 |
苯·苄·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4.5% |
9家 |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
36% |
6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4.5%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30-4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30-4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0-86636248 |
王立民 |
|
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润华路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和乙草胺混配而成 ,是具选择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止杂草细胞的分裂和生长,最终造成杂草死亡。本品对水稻较安全。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3.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如席草田、荸荠田及藕田。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要集中处理。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应注意防护。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误服中毒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运输过程中确保包装完好。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3-0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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