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脲·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393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7 |
有效期至 |
2024-3-27 |
农药名称 |
除脲·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华微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19% |
38家 |
除虫脲 diflubenzuron |
1% |
7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华微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57-4378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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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内纬二路南侧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复配杀虫剂,除虫脲属苯甲酰脲类昆虫生长调节剂,辛硫磷属有机磷类农药。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击倒较迅速,药效较持久,本品主要用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混配,以免降低使用效果。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抽搐、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救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必要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火、防中毒。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3-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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