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溴·灭多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420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30 |
有效期至 |
2024-3-30 |
农药名称 |
丙溴·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开封市联友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灭多威 methomyl |
10% |
0家 |
丙溴磷 profenofos |
15% |
1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6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开封市联友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1-22659338 |
王天东 |
|
河南省开封市郊区南干道东转盘南300米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速效性强、渗透性好,对棉铃虫卵和幼虫均有杀伤力,可有效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
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施药应在收获前14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施用本品应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脸及其它触本品之部位,以防中毒。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药液随配随用,不可随意更改用药量。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按有机磷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解毒。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3-3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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