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环·咪鲜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4930F09002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6 |
有效期至 |
2016-3-16 |
农药名称 |
丙环·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9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90克/升 |
30家 |
咪鲜胺 prochloraz |
400克/升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瘟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稻曲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25-58392246 |
华敬本 |
|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赵丰路1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丙环唑和咪鲜胺的混配剂,具有内吸治疗作用,也有较好的触杀保护作用。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对水稻安全,对生态环境也相对安全。
注意事项
1、本品最高推荐剂量为40毫升/亩,最多2次,暂推荐安全间隔期40天。
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容器,避免污染水源。
3、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养鱼稻田、蚕室和桑国附近慎用。施药后的清洗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不慎食入立即引吐,并用清水漱口;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适症状不退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尚无特殊解毒药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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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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