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290克/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58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31 |
有效期至 |
2024-5-31 |
农药名称 |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290克/升)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吡氧乙酸 fluroxypyr |
200克/升 |
1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冬小麦田 |
阔叶杂草 |
50-67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8-83377550 |
韩家全、孔泽康 |
|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产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苗后除草剂。药后很快被植物吸收,使敏感植物出现典型激素类除草剂的反应,植株畸形、扭曲。温度对其除草的最终效果无影响,但影响其药效发挥的速度。一般在温度低时药效发挥较慢,可使植物中毒后停止生长,但不立即死亡;气温升高后植物很快死亡。
注意事项
1、1小时内降雨不宜喷药。
2、此药对鱼类有害,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
3、使用过的喷雾器,应彻底清洗干净后方可用于阔叶作物喷其它的农药。清洗时,切忌污染水源。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得吸烟、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手和脸及裸露的皮肤。空瓶应焚毁或深埋于地下。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皮肤接触应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
溅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
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就医。
若误服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5-3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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