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69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9-29 |
有效期至 |
2024-9-29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天泽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93.75-12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北天泽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0716-8352738 |
程翔 |
|
湖北省荆州开发区范家渊路8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可有效防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蔬菜上禁用。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他用。5、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7、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8、对烟草及瓜类、莴苣苗期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作物开花期不得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流涎、抽搐、痉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者,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啶解毒,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 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不得倒置,搬运时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二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9-2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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