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甲·硫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75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3 |
有效期至 |
2024-11-3 |
农药名称 |
福·甲·硫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欣农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硫磺 sulfur |
31% |
0家 |
福美双 thiram |
25% |
54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14% |
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辣椒 |
炭疽病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南欣农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1-65930933 |
游培良 |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未来大道65号天地大厦505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福美双是一种具保护作用的杀菌剂,在植物体内可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体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抑制病菌细胞分裂。甲基硫菌灵属苯并咪唑类谱性内吸杀菌剂,硫磺可作用于氧化还原体系细胞色素b和c之间电子传递过程,夺取电子,干扰正常的氧化-还原。三者复配,抗菌谱广,同时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能有效防治辣椒炭疽病。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10天,每季辣椒最多施药2次(大田)。
2、不能与铜、汞剂及碱性药剂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
3、不能长期单一使用,应与其它杀菌剂轮换使用。
4、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葡萄对硫磺敏感。
5、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面罩等,防止药液溅入眼中;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皮肤。
6、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全身中毒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对皮肤、粘膜刺激性较强,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忌油类食物,禁酒。皮肤及眼睛接触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运。
2、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
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
4、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两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11-0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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