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78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20 |
有效期至 |
2024-11-20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宜兴市宜州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9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宜兴市宜州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0-87801463 |
戴鸿鸣 |
|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和桥镇工业区东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2、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能污染水源。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抽搐、呼吸困难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11-2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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