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41%)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79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1 |
有效期至 |
2024-12-1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兰溪市京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0% |
5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83-488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兰溪市京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1-88173291 |
秦孟云 |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女埠街道女埠工业园B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除草剂,能被杂草茎、叶吸收而传导全株,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不能和碱性物质混用、混放;
2、用药时穿长衣长裤、防护镜、手套等防护用具,不能让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用药后立即清洗干净,并更换干净衣物;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5、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降低药效。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头昏、流口水,严重的抽筋昏迷。
2、如果粘及皮肤溅入眼内,请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严重的请及时就医;
3、若误食请按有机磷农药中毒紧急处理,立即催吐(清醒时)、洗胃,并带标签及时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在贮存和运输时请避免光照、高温,保证阴凉、通风干燥的环境,不能用铁器盛放。
2、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12-0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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