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硝·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803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7 |
有效期至 |
2024-12-7 |
农药名称 |
克·硝·福美双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红种子高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克百威 carbofuran |
5% |
0家 |
五氯硝基苯 quintozene |
10% |
0家 |
福美双 thiram |
10% |
5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2500-3333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棉花 |
立枯病 |
2500-3333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四川红种子高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8-82637688 |
简 波 |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城永兴路83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有机氯类农药与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混剂,具杀虫、杀菌作用,用于棉花种子处理,能有效防治棉花苗期立枯病和蚜虫。
注意事项
1.本品为棉花种子包衣专用,不能做其他用途;不能与其他农药、化肥等物质混合使用。
2.包衣种子不能用其他药剂进行种子处理,以免造成药害或影响药效;包衣种子不能食用或饲用,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3.本品为农药,应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使用,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包衣场所保持通风良好。用完药后,要及时洗手、脸及裸露皮肤。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用药器具。避免鸟类接触。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菌)剂轮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多汗、抽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病人到医院医治,催吐、洗胃,可用阿托品解毒,但注意用量,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解毒;忌油类食物,禁酒。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28-82637612。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及包衣种子应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单独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产品在0℃以上常温下贮运,码放高度不超过4层。若低温发生冰冻,可置于室温下解冻,不影响药效,严禁高温加热解冻。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12-0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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