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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硝·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8030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2-7
有效期至 2024-12-7
农药名称 克·硝·福美双
毒性 中等毒(原药高毒)
剂型 悬浮种衣剂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红种子高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克百威
carbofuran
5% 0家
五氯硝基苯
quintozene
10% 0家
福美双
thiram
10% 54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蚜虫 2500-3333毫升/100千克种子 种子包衣
棉花 立枯病 2500-3333毫升/100千克种子 种子包衣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四川红种子高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028-82637688 简 波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城永兴路839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有机氯类农药与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混剂,具杀虫、杀菌作用,用于棉花种子处理,能有效防治棉花苗期立枯病和蚜虫。
注意事项
1.本品为棉花种子包衣专用,不能做其他用途;不能与其他农药、化肥等物质混合使用。 2.包衣种子不能用其他药剂进行种子处理,以免造成药害或影响药效;包衣种子不能食用或饲用,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3.本品为农药,应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使用,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包衣场所保持通风良好。用完药后,要及时洗手、脸及裸露皮肤。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用药器具。避免鸟类接触。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菌)剂轮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多汗、抽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病人到医院医治,催吐、洗胃,可用阿托品解毒,但注意用量,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解毒;忌油类食物,禁酒。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28-82637612。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及包衣种子应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单独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产品在0℃以上常温下贮运,码放高度不超过4层。若低温发生冰冻,可置于室温下解冻,不影响药效,严禁高温加热解冻。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12-0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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