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矿物油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81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14 |
有效期至 |
2024-12-14 |
农药名称 |
辛硫·矿物油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八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20% |
38家 |
矿物油 petroleum oil |
3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小麦 |
蚜虫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八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1-66685058 |
张艳 |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兆通镇店上村北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棉花棉铃虫、小麦蚜虫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小麦、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交替使用。
3、本品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禁止在河塘沟渠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最好在傍晚用药。
5、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穿防化长袖衣裤和胶鞋,戴防毒口罩、手套、眼罩,施药时禁止吸烟、喝酒、吃东西,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净手、脸和其它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6、未用完的药瓶要随时盖好,以免挥发;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采取引吐、洗胃、导泻措施(清醒时才能引吐),医生可用阿托品、解磷定等药品对症治疗;治疗时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等药品。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水源和热源。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蔬菜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3、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配备操作员和押运员,车辆应标“毒”标志及其救援措施。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12-1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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