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甲氰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08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9 |
有效期至 |
2025-1-19 |
农药名称 |
阿维·甲氰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北农华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6家 |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
1.6%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菜青虫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北农华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32338384 |
王倩 |
|
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前镇肖家村原育才中学院内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阿维菌素和甲氰菊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作用机理独特。
注意事项
1.本品低毒,使用时需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喷施此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全身及换洗衣物。
2.贮存时注意防潮,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并远离食物、饲料及火源。
3.对鱼类及水生生物高,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不要污染河流及水塘。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废弃的农药包装容器清洗干净,刺破或压碎后深埋,不可随意丢弃,防止二次污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溅染皮肤可用大量肥皂及清水清洗,并换洗污染衣物;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若误食,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药物巴比妥等,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1-1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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