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92366 |
| 首次批准日期 |
Feb 24, 2009 |
| 有效期至 |
Feb 23, 2029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7.5%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2.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450-600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5-84390387 |
胡存中 |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瓜埠镇双巷路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对稻田多种一年生禾本科、阔叶类和莎草科杂草有较好防效,适用于大苗移栽田。早稻移栽后5-7天,晚稻栽后4-7天水稻完全缓苗后毒土法用药。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移栽田上最多使用1次。2.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慈菇田等水生蔬菜田。3.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龄)移栽田使用。不可用于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病稻苗田、漏水田等。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不慎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吸入即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误服时,立即带标签就医。催吐可引吐,给服活性炭悬液或用渗浓度的盐溶液、5%硫酸氢钠溶液洗胃。同时可服硫酸亚铁片0.3-0.6克,一日三次,可另加服维生素C及保肝药物并送医院,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2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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