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矿物油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189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8-27 |
有效期至 |
2014-12-31 |
农药名称 |
毒·矿物油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金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20% |
0家 |
矿物油 petroleum oil |
20% |
0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四川金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2885147838 |
谭平 |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可防治萝卜小菜蛾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产品在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萝卜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3次。
2、与其它作物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蜂、鸟、鱼、蚕等有毒,在使用时尽量避免对上述非靶标生物的接触,做好安全使用工作。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用药时喷洒均匀周到。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防止药液飞溅到眼内和皮肤,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避免和食物、种子、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2、本品属化学品,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的应用规定材料重新包装后运输,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地面、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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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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