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009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26 |
有效期至 |
2026-1-26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0克/升 |
58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0克/升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5-2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63-4801088、2821968 |
李元龙 |
|
安徽省宁国市港口生态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的,对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
3、本品对鱼、藻类、水蚤等水生生物有毒,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勿将包装物或废液弃于池塘、河流、湖泊中,不能在养鱼的水稻田施用。
4、本品对天敌赤眼蜂具有风险,使用时注意对天敌的保护。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对症诊治。
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暗处,不能与食品、种子、粮食、饮料、饲料同贮同运。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01-2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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