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03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24 |
有效期至 |
2026-3-24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250克/升 |
62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250克/升 |
3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马铃薯 |
早疫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纹枯病 |
9-12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9977776 |
王新军 |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两种三唑类杀菌剂组合而成,具有保护和内吸治疗作用;药剂可被植物根、茎、叶部快速吸收,并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抑制病菌麦角甾醇生物合成,从而破坏真菌细胞膜的生理作用,最终导致真菌死亡。对水稻纹枯病和马铃薯早疫病有防治作用。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对鱼类和水生物有毒,切忌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水水体。蚕室、蜂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勿与铜制剂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急救,可考虑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牲畜和火源放置,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03-2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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