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霜·噁霉灵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05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5-3 |
有效期至 |
2026-5-3 |
农药名称 |
甲霜·噁霉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长春市长双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噁霉灵 hymexazol |
25% |
77家 |
甲霜灵 metalaxyl |
5% |
4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立枯病 |
1.2-1.8克/平方米 |
苗床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长双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431-82620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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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兰西大路4055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土壤杀菌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苗期立枯病,发病期使用具有一定的治疗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酸性,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使用本品时,避免与眼睛、皮肤接触,开盖时勿对向人体。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等环境。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7、该产品闪点18.5摄氏度,属高度易燃液体,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误服者可引起口腔及消化道刺激性症状,如恶心、咳嗽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者可服活性炭催吐并及时并送到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装卸农药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碰撞、外溢、破损。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05-03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