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12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1-18 |
有效期至 |
2026-11-18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金针虫 |
700-1000克/亩 |
撒施 |
花生 |
蝼蛄 |
700-1000克/亩 |
撒施 |
花生 |
蛴螬 |
700-1000克/亩 |
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1-88351386 |
刘玉玖 |
|
江西省高安市新世纪工业城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本品通过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本品与土壤有机质吸附能力较强,能形成保护毒土层,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能够较好地防治花生蛴螬、蝼蛄、金针虫等地下害虫。
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避免与强碱性和强酸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4.本品对鱼类有毒,施药应避免污染水源。使用过的空袋,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土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对清洗后的残液要采用安全的方法妥善处理。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避免在鸟类保护区使用。 5.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标签到医院就诊。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1-11-18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