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烟·氟磺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2064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4-12 |
有效期至 |
2027-4-11 |
农药名称 |
松·烟·氟磺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
12% |
19家 |
咪唑乙烟酸 imazethapyr |
3% |
7家 |
异噁草松 clomazone |
23% |
2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90-11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875375 |
陈雨 |
|
山东省博兴经济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咪唑乙烟酸、咪唑乙烟酸和氟磺胺草醚复配而成的选择性苗前苗后除草剂,使用很快被杂草叶部吸收,使杂草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
注意事项
1、此药在土壤中的生物活性可持续6个月以上,施用此药当年的秋天(即施用后4-5个月)或次年春天(即施用6-10个月)不宜种植小麦、大麦、燕麦、黑麦、谷子、苜蓿、甜菜、亚麻、高粱、谷子。种植除大豆以外的其他作物前先做好安全性试验。2、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漂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镜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4、本产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定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用作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或物质混合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本品。7、间套或混种有其他作物的春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药液接触眼睛会使角膜暂时不透明,肺部有异常反应。2、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3、若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不要催吐,使病人静卧勿动,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保存;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管;远离火源或热源。不与食品、饲料、饮料等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2-04-1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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